魔怔粉一網絡主播粉絲散播他人謠言致其自殺敲詐100萬獲刑八年七個月
來源:24直播網
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6件依法懲治利用網絡敲詐勒索犯罪的典型案例,在其中一件案例中,網絡主播的“粉絲”多次制造謠言敲詐勒索受害人100萬元,最終獲刑8年7個月; 案情顯示,被告人孫某媛系某網絡主播的“粉絲”,被害人侯某經營的培訓機構與該主播有業務合作。2022年6月,孫某媛自認為侯某與主播關系曖昧,遂在網絡直播間辱罵侯某,并通過自媒體平臺找到侯某家人聯系方式,借用他人電話向侯某家人宣稱侯某婚內出軌。 侯某要求孫某媛停止人身攻擊,孫某媛索要人民幣100萬元,被侯某拒絕后,孫某媛給侯某的培訓機構員工、學員家屬打電話、發短信,散布侯某婚內出軌、偷稅漏稅、猥褻兒童等虛假信息。孫某媛還匿名撥打電話向相關政府部門、公安機關舉報侯某的培訓機構存在沒有辦學資質、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,并在多個知名網站論壇發布涉及前述虛假內容的帖子。 侯某不堪其擾輕生自殺,幸被人發現獲救,孫某媛又發布侯某“畏罪自殺”的帖子,并繼續向侯某索要錢財。最后,侯某向公安機關報案,孫某媛被抓獲。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孫某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取威脅、要挾手段索要他人數額特別巨大的財物,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。孫某媛未能取得財物,系犯罪未遂,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孫某媛捏造多條虛假負面信息,匿名向被害人親屬、同事、客戶以及社會公眾散布,多次威脅、要挾被害人給付巨額錢財,并在被害人有自殺舉動后繼續人身攻擊、索要錢財,犯罪情節惡劣,依法予以從嚴懲處。據此,對孫某媛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七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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